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12月1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应对上游传输污染影响,12月17日12时,我市正式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根据省气象局、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我市12月18日至19日可能受到传输污染影响,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150将持续48小时以上。依据《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经会商研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4号指令,并启动黄色(Ⅲ级)预警管控措施。
此次预警指令响应时间为12月17日22时至12月20日9时。我市将根据上游的传输污染强度和气象条件变化,对响应级别、时段进行调整。
在预警指令响应期间,全市纳入应急减排清单企业要按“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建筑作业;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全域禁止焚烧秸秆、露天烧烤、无序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
有关部门提醒:预警指令响应期间,儿童,老年人,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室外作业人员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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