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2月28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至第四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评价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城环委关于《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评价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评价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孝山、肖燕芳、曾再农、王先蒙、熊大顺、谭弘发,秘书长彭启云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丘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清生等列席会议。
(编辑:李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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