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
常德市于1990年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道路,通过贯彻“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采取分阶段、分项目、分步骤实施的办法,分别于1991年创建成“湖南省灭鼠先进市”;1996年创建成“湖南省灭蟑先进市”;1999年创建成“湖南省灭蝇先进市”;2000年创建成“全国卫生城市”。2002年11月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成为湖南省的第一个国家卫生城市。
现今常德市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公用事业迅速发展,城市综合治理不断加强,人居条件不断改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除四害、传染病防治等卫生指标全面达标。市容整洁,道路宽敞,园林绿化,环境优美,城市形象极富魅力。
终审:超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