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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医保问题
来信人 胡** 来信日期 2024-07-15
信件索引号 202401495
信件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 由于意外导致的骨折第一次手术时没有医保,自己自费。到了取钢板的时候有医保   请问 取钢板的手术费用医保可以报销吗? 如果不可以,请问是什么原因?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武陵区 回复日期 2024-07-19
办理结果

常德市武陵区市民求助服务中心回复: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武陵区医保局核实,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无第三人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以及经相关部门认定,按比例剔除应由第三人负担后的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由于是外伤导致的骨折,您或您家属应在入院当天于医院进行意外伤害申报。待出具查勘报告后,若经核查确属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取钢板手术可以纳入医保报销,在医院直接结算。

如您有其他疑问,可咨询武陵区医保局(0736-726603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民求助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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