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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独生子女证办理
来信人 丁** 来信日期 2024-10-05
信件索引号 202402194
信件内容
我是武陵区河洑镇雷坛岗村一组村民,农民户口,于2007年生下我儿子,一直到现在我和我老公就只有这一个孩子,想办理独生子女证时,被村里告知己停止办理此业务,所以想确认一下是不是真的,停办是否有失公允,同样是独生子女,别人能享受的待遇我们却不能享受,办证又办不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武陵区 回复日期 2024-10-12
办理结果

常德市武陵区市民求助服务中心回复: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报条件,女性应年满55周岁,您目前44岁,暂不符合申报年龄。关于独生子女证办理问题,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版)应用解释》,2016年1月1日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新产生的独生子女父母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享受相关待遇。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在申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时,无独生子女证的可以在社区开具相关证明。

如您有其他疑问,可咨询武陵区卫健局(0736-726152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民求助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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