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清单和工作底线清单
一、工作职责清单
全面、认真履行“三定”方案(常政办改〔2015〕32号、常编发〔2019〕31号)规定的职能职责,2021年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制定常德市国有企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编制常德市“十四五”国资国企发展规划报告,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实施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4.负责组织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编制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建议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建议草案。
5.依法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完成6家企业的内部审计。
6.对监管企业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监督和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二、工作底线清单
1.2021年6月底前制定常德市国有企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2021年4月底前编制形成常德市“十四五”国资国企发展规划报告。
3.2021年一季度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并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时将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企业,并按要求对外公开。
4.10月部署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11月合并(汇总)编制预算建议草案,提交市财政局审核。
5.2021年年底前完成6家企业的内部审计。
终审:陈丽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