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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1-02-07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自然保护区违规批准采砂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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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9 14:43 来源:市环保局

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办发电〔2017〕46号)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全面开展保护区内采砂活动专项整治,狠抓问题整改,完成整改任务。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指出问题

常德市蒋家嘴镇财富嘴村周边水域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且不在规划可采区,但省水利厅仍于2013年和2015年违规同意常德市有偿出让上述水域采砂权。

二、整改目标

开展违法违规采砂活动专项清理整治,逐步恢复生态环境。

三、主要整改措施

武陵区水利局牵头,制定具体整改方案,2017年12月底前,对全区范围内的河湖特别是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采砂活动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督促或者及时函请上级对口部门对发现的生态破坏安全隐患问题落实整改。

四、整改完成情况及后续监管工作

(一)整改完成情况

1.完善采砂区域标识标牌。2017年12月前,武陵区砂管办对武陵区沅江桑场外洲采砂区标识、标牌等设施进一步进行了完善,设置标志、标示牌66块。

2.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2017年8月,武陵区水利局制定实施《武陵区河道采砂整治方案》,开展为期4个月(2017年9月-12月)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对区内河道采砂现状进行摸底排查,清理整改违规审批采砂权问题,打击违法采砂行为。武陵区河道内共设有两个采砂标段,合同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18年3月。两标段共有采用船9艘,由市砂管办、市水利局、市海事局发证经营监管,部分标段位于沅水武陵区段青虾和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已及时协调、函请上级主管部门终止采砂合同,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017年8月底至12月初,武陵区砂管办与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联合执法,对在沅水武陵区下游河段出现的湘常采0038号采砂船、湘汉寿运1617吸砂船、港兴三号吊机船越界采砂、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予以了打击,刑事拘留7人,3起采砂船违法采砂案件已交由相关司法部门办理。

3.强化采砂日常监管。加大了对采砂船只采砂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实施违规采砂打击专项整治常态化,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二)后续监管工作

1.积极配合市砂管办、市水利局、市海事局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辖区采砂标段的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从严打击采砂船只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违法采砂行为。

2.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实施日常巡查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积极向采砂船主宣传河道采砂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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