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江南app登录 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办发电〔2017〕46号)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狠抓问题整改,及时消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保障了饮水安全。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指出问题
2016年,环境保护部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中发现,湖南省13个市州22个饮用水水源地存在80个安全隐患问题,截至2017年3月,仍有28个未完成整改,其中15个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二、整改目标
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安全。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由环保武陵分局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配合,在前期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市城区沅北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对《关于常德市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情况的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新排查发现的违规建设项目,明确完成整治的标准,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强力推进,完成整改。
(三)加强督导,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强化责任追究,确保问题如期整改到位,不反弹。
(四)及时衔接市直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
四、整改完成情况及后续监管工作
(一)整改完成情况
1.消除陆域环境安全隐患。一级保护区内没有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保护区标识、标牌与防护隔离设施等于2016年12月整改完善到位,由市自来水公司、市桥梁管理处进一步完善,设置标志标识牌22块(一级保护区界标2块、二级保护区界标2块、航道警示牌4块、交通警示牌4块、保护区宣传牌2块、桃花源大桥交通警示牌8块),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一侧设置了金属防护围栏。2017年4月,取缔了沅北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散煤堆场和废旧金属回收压缩装卸点;2017年5月,督促市自来水公司对一级保护区内的沅北水厂原排泥水排口进行拆除,并将其下移至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下游。2017年10月,关闭拆除沅北水厂二级保护区内的湘航、鑫盛、三运、天鹰等砂石建材码头;2017年11月中旬,拆除码头工棚和房屋建筑等附属设施,并对其拆除垃圾及时清运。二级保护区内的建设碈机埠排口正在由市江北城防处采取措施整改。陈家河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砂石起运码头全部取缔,拆除码头2条高架传输设施,消除了陈家河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2017年5月关闭拆除沅南水厂保护区丹洲境内的陈家河渡口。
2.落实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督促市自来水公司编制备案了《常德市自来水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排查管控、评估取水口沿岸上游水环境风险,确保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域内无网箱、围栏养殖。
3.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知识宣传。告知市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有哪些禁止性行为,违反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禁止性行为有哪些法律责任,市民保护水源意识明显增强。
(二)后续监管工作
1.配合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强化源头管控,形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水质断面考核作用,加强保护区内环境管理,确保防护设施完好、正常运行,防范措施到位;严格管控上游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水质100%达标且持续改善。
2.协调督促并加强保护区环境监管执法,依法制止、查处种菜、钓鱼、游泳等影响饮用水水源地的各类行为。
3.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升市民保护水源意识。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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