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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1-02-07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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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0 14:56 来源:市环保局

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江南app登录 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办发电〔2017〕46号)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问题整改,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指出问题

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解决一个问题算一个问题,既未真正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

二、整改目标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区级生态环保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监管机制,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三、主要整改措施

1.全面压实部门环保责任。2017年底前,出台《武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

2.加大环保考核督办力度。2017年8月底前,进一步完善《武陵区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区环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环保武陵分局等单位配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做到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并适时启动约谈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部门环保履责。

3.从2017年开始,实行环保履职年度报告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和履行环保职能职责的区直及驻区相关部门每年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实施考核;区政府向区人大报告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4.党委、政府每年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至少4次以上。

四、整改完成情况

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近几年来,持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强化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开展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进一步压实环保工作责任,2014年出台实施了《武陵区关于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任用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5年,出台实施了《武陵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武陵区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7年,武陵区把“生态至上,努力实现各项事业与生态环境同步提升”作为区政府六大工作来抓,成立区生态环委会,出台实施《武陵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武陵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武陵区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2017-2019年)实施方案》《武陵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武陵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协调调度,加大环保工作推进、考核、督办力度,强力推进水、气、土污染防治。区委、区政府2017年召开会议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30次以上;区级领导下半年批示环保工作6次以上,现场督导环保工作和环境问题整改30次以上。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开展环保专项督查多次,刊发督查通报13期。进一步完善出台了《2017年武陵区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将环保工作责任纳入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绩效考核。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查、洞庭湖五大专项行动月调度。各乡镇街道、环保和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强化履职,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12月,区政府向区人大报告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形成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

今后,我区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环保履职,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武陵。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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