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编号第46号):常德市简易填埋的乡镇农村垃圾量达到100多万吨,渗滤液未收集处置,其中10个堆放点位于西洞庭湖保护区范围。
责任单位(市级):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监管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环保局
整改目标:各区县(市)迅速制定辖区内乡镇简易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整改方案,开展污染治理,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
全市7个区县(包括石门县、临澧县、桃源县、澧县、鼎城区、安乡县、汉寿县)共239个农村垃圾填埋点,均已完成整改,常德市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组织省市专家及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环保局成立验收工作组,于11月9日至12月20日,对239个农村垃圾填埋点进行了验收。
全市7个区县239个农村垃圾填埋点,整改完成率100%,验收通过率100%。
1.石门县。全县15个农村垃圾填埋点于11月初完成整改,整改方式为就地处置或清运,常德市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于11月9日至10日对15个填埋点进行验收。
全县15个农村垃圾填埋点,整改完成率100%,验收通过率100%。
2.临澧县。全县3个农村垃圾填埋点于11月初完成整改,整改方式为清运,常德市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于11月11日对3个填埋点进行了验收。
全县3个农村垃圾填埋点,整改完成率100%,验收通过率100%。
3.桃源县。全县36个农村垃圾填埋点于11月中旬完成整改,整改方式为就地处置,常德市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于11月20日对34个填埋点进行验收,于12月20日对陬市镇、漆河镇2个填埋点进行了验收。
全县36个农村垃圾填埋点,整改完成率100%,验收通过率100%。
4.澧县。全县81个农村垃圾填埋点于11月中旬完成整改,整改方式为就地处置或清运,常德市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于11月21日至22日对81个填埋点进行了验收。
全县81个农村垃圾填埋点,整改完成率100%,验收通过率100%。
5.鼎城区。全区51个农村垃圾填埋点于11月中旬完成整改,整改方式为就地处置或清运,常德市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于11月23日、30日对51个填埋点进行了验收。
全区51个农村垃圾填埋点,整改完成率100%,验收通过率100%。
6.安乡县。全县17个农村垃圾填埋点于11月下旬完成整改,整改方式为清运,常德市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于11月28日对17个填埋点进行了验收。
全县17个农村垃圾填埋点,整改完成率100%,验收通过率100%。
7.汉寿县。全县36个农村垃圾填埋点于11月下旬完成整改,整改方式为清运,常德市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于11月29日对81个填埋点进行了验收。
全县36个农村垃圾填埋点,整改完成率100%,验收通过率100%。
目前,各农村垃圾填埋点已停止使用,进行了绿化,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无明显环境遗留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5日,共5天。
受理部门:常德市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7707416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路683号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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