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政府法制办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土政策’阻碍环保执法”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桃源2016年以来出台“企业宁静日”、准入式检查、涉企检查备案“土政策”等,限制或阻碍环境监管执法。
责任单位(市级):桃源源县委、县政府;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监管单位:市法制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环保局
整改目标:立即废止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优化环保执法环境。
完成情况:
(一)责令桃源县等立即废止有关制度和政策
桃源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从2017年8月1日起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园区行政涉企检查的通知》(桃办〔2016〕36号)文件,并以两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废止桃办〔2016〕36号文件的通知》(桃办〔2017〕39号),该文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举一反三,逐条审核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内容的地方性规章、办法、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各类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地方政策
在全市范围内通过自清自查,及时废止或修改了各类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地方政策,其中常德市本级修改1件、废止2件,武陵区废止3件,汉寿县废止3件,澧县修改1件,安乡县废止1件,西洞庭管理区修改1件。
目前,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常德市政府法制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6日,共5天。
受理部门:常德市政府法制办
联系电话:7256085
联系地址:常德市朗州路128号
常德市政府法制办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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