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编号第54号):湖区是我国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年出栏量近2000万头,但治污实施普遍简陋,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责任单位(市级):各区县市党委、政府
监管单位: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环保局
整改目标:完成禁养区划定、畜禽养殖场户退养、水库河湖围网清理治理;强化养殖场户粪污治理设施配套及资源化利用;部门联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退养场户实行转产转业,促进养殖场提质升级。
完成情况:
1、禁养、限养、适养“三区”划定情况。市及各县市区按照摸清底数、核定边界、征求意见、政府公布、全面宣传、督导实施的程序,相继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市政府将城区高速公路环线圈和太阳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范围及其外延1公里区域622.8平方公里,划定为城市禁养区。各区县市政府依照现有的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划定禁养区472个5121.8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8.14%。
2、禁养区退养及河湖围网清理情况。截至12月20日,全市洞庭湖区“两个1000米”范围内退养2394个场户132.6万平方米,市县划定的禁养区退养1161个场户61.7万平方米,大型水库退养11户0.8万平方米,拆除矮围网围29处50350亩、网箱5877口212734.05平方米,全面完成省市确定的任务,压减生猪产能约200万头。在退养的场户中,2745个规模养殖猪场处置生猪万头58.3万头,690个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处置畜禽相当于9.4万头生猪。
3、粪污治理设施配套及资源化利用情况。全市推广了垫料养殖、固液分离、三级沉淀、干湿分离、有机肥加工等治污模式,已建成粪污资源化利用场24个,其中有机肥加工厂19个,产能93.2万吨/年,年生产近60万吨。全市现有规模养殖场2291个,完成粪污防治设施配套1933个,占84.4%,高于省政府年度目标14.4个百分点,其中委托第三方治理713个。
4、部门联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情况。2016年来,市县环保、畜牧、水利、国土等建立养殖涉污问题共商机制,加强涉污涉及退养的信访和举报案件处理和畜禽养殖企业环保违规清理,监管巡查整改。2017年,区县市环保部门查处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石门盛旺达种猪场、湖南佳和农牧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桃源县惠生肉业有限公司青林养殖场等28个场户环保违法行为,共罚款85.034万元,移送拘留7人次,限产停产4个场户。
5、退养场户转产和养殖场提质升级情况。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推广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循环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废物无害化的要求,全市近几年通过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场验收项目的养殖场64个,其中部级标准化示范场24个。针对退养场户,组织了专题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给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帮扶,引导其转产转址转业。武陵区政府通过蘑菇种植协会带动,近20个场户利用功能性拆除后的场房种植蘑菇,实行种植、销售一条龙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汉寿县采取由县政府足额配套资金,委托相关乡镇政府按省政府确定的标准拨付退养场户,并“接盘”转产转业,解决退养场户资产及土地租赁等后续问题,实现了养殖场户退得出、当地村组群众无异议、环境治理到位不反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常德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30日,共5天。
受理部门:常德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联系电话:7268119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路1888号
常德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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