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保督察问责再升温
在省、市两级纪委的直接调度下,我市环保督察问责再度升温,截至发稿时,全市已问责162人次,立案44件,纪律处分28人,停职检查6人,诫勉谈话27人,约谈57人。
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向我市交办127个信访件。为加快环境问题整改进度,市纪委派出督察组,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清单所列问题、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洞庭湖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督察督办。据悉,继澧县、津市和汉寿对有关环境问题的相关责任人问责后,安乡也针对有关部门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缓作为、慢作为现象,移交县纪委进行了严肃追责。安乡县纪委就二水厂取水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问题,分别对安乡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县地方海事处主任等4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安保大垸堤防管理股股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就二水厂取水点问题整改、珊泊湖水源保护、垃圾填埋场整改等工作存在慢作为、缓作为的问题,分别对县水利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安丰乡党委书记、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等6人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