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 特护期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2017年度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11月23日正式发布。
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特别是今年1月、2月、11月,我市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面对特护期大气扩散条件转差的不利局面,必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严厉的执法、更加有力的配合,强力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联防联控工作,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程度。
《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充分认识特护期大气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工作目标及要求、重点工作及保障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
工作目标
特护期期间(10月16日-次年3月15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
总体要求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减少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减轻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共同保护好大气环境。
重点工作
(一)做好特护期常规防治工作。
主要是强化对涉气排污企业的监管,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严格燃煤电厂生产和管控,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限产措施,严厉整治“散乱污”涉气企业,加强对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的监管,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高排放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污染、城市扬尘等污染管控,加强餐饮油烟的监管,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加大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二)强化突发期特别措施。
明确突发期的标准。
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但尚未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市城区空气质量预测将达到重度污染(预测AQI日均值>200);周边城市已经发出橙色及以上预警;市城区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150<AQI指数<200),但位列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倒数10位之列。
强化突发期特别措施。
城区内及城乡结合部所有地面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和运输;在日常清扫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城市道路机械清扫、洒水、冲洗3次;在特护期对工业企业巡查频次基础上,加大一倍巡查力度;工业企业未进行密闭作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立即停止生产;城区内所有室外夜宵摊点一律暂停营业;加大对垃圾、秸秆焚烧和露天烧烤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城区及城乡结合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冒黑烟等高排放车辆进入城区道路行驶;加大公共交通的投运力度,在城区范围内实施燃油机动车限行。
迅速启动突发期应对工作。
加强监测预测预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召开会商会议,分析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迅速落实突发期工作措施,强化工作督促检查。
(三)落实应急期预案要求
1.统一提高预警分级标准
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50持续3天(72小时)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150持续4天(96小时)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3天(72小时)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4天(96小时)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2.统一规范预报程序。
做好24小时、48小时预报和未来3天或一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预报,预报等级统一按照上限执行。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上述预警条件时,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出现蓝色、黄色预警时上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当出现橙色、红色预警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当监测AQI持续36个小时达到中度污染,或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3.统一应急减排措施。
在启动蓝色预警期间,强化面源污染控制措施,提示公民加强个人防护。
在启动黄色预警期间,强化工业源、高排放车辆、面源污染控制措施,提示公民加强个人防护。
在启动橙色预警期间,增加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限产,大型工程土石方禁止开挖,高排放车辆城区内限行等措施,增加城市道路冲洗、洒水频次。
在启动红色预警期间,增加重污染企业临时停产、所有工程土石方禁止开挖、所有高排放车辆禁行等措施,所有面源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区域。市城区公共交通免费运行。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落实各级别预警减排措施。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对应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分别减少10%、20%和30%以上的排放总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分别减少10%、15%和20%以上的排放总量。
4.统一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工作职责,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当出现蓝色、黄色预警时,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应急,当出现橙色、红色预警时,由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应急。加强区域应急监测,开展区域、部门应急联动,加强区域、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强大合力。
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是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
(二)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会商制度。
(三)严格考核问责,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四)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